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开局之年,也是本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一年。区政府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工作重点,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虹口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实施。按照《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本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及201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制定配套文件,健全工作制度。
年初,区政府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制定了《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量化和细化了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各项工作目标,首次提出行政执法信息化、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等概念;重申了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等要求;细化了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具体工作要求。
2.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保障。
根据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区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挥专业律师在建设法治政府和社会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区政府成立了法律服务咨询委员会,旨在发挥律师在防范政府行政决策风险、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当好法律参谋,进一步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
3.落实执法责任,完善考核机制。
通过推进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区政府已初步形成职责明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的行政执法框架。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完成行政职权分解和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各自执法依据,分别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拟定了考核方案,并将该方案作为新一届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内容之一。
4.抓好档案管理,规范行政执法。
为落实《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共同制定了《虹口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执法事项较多、执法任务较为集中的区建交委、区房管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大队5个单位进行试点,以此提升行政执法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为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打下基础。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效保障依法行政。
1.落实廉洁性评估,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市纪委、市预防腐败局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对2010年以来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5家重点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和法律审核,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报告报市有关部门,努力将预防腐败工作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
2.认真清理文件,确保合法有效。
对在201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确定需修改及重新发布的13件规范性文件,已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按程序予以发布及报送备案。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涉及征地拆迁和行政强制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了本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和有效。
3.规范法律程序,做好上报备案。
2011年,区政府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 件,均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法制办备案。区政府职能部门向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均由区法制办进行审核后准予备案。准予备案的文件目录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每半年一次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发挥指导宣教作用。
1.扩大培训范围,加大培训力度。
本区进一步健全了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的长效机制,建立了覆盖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执法人员、法制联络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体系。2011年,共举办区政府全体会议会前学法讲座2次、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3次、法制联络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2次,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等进行了专题培训。按照《意见》要求,举办了以“依法行政中的法律思维”为主题的新任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和法律知识考试,将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等课程作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之一。全区21个执法单位的108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基础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和考试,均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2.发挥指导职能,注重宣教作用。
2011年,区政府积极做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宣传和准备实施工作,在多个职能部门开展法制讲座和疑难、热点问题研究,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依法行政推进情况,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选取2个单位申报创建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深入落实“三项推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突出公开重点,推进信息公开。
2011年,区政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已公开27个行政机关部门的预算收支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6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3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达874条。编写了《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政府信息公开常用文件汇编》等材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分类分层培训,实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二期建设,实现申请办理流程和文书制作的全程电子化。在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规范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向基层社区延伸,在部分居委会实施信息公开社区服务示范点建设。
2.开展评估评议,推进政务公开。
年初,区政府制定了《2011年虹口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检查评估机制,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开展了外部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对29个行政机关部门和8个街道办事处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开展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工作,对全区司法所、税务所、绿化市容管理所、城管分队、房管办事处等37个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评议。
3.抓好“两个领域”,推进审改工作。
按照市政府“两高一少”要求,区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企业设立”和“建设工程”两个领域为突破口,整合审批资源,改造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时间大幅缩短。探索开展“企业设立”网上前置并联审批试运行工作。对涉及30个部门的40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
(五)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市人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要求,区政府会同区人大有关部门,组织全区35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由区法制办负责复查,对区商务委、区房管局进行重点抽查,较好地完成了执法检查任务。
2.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整改落实。
2011年,区政府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抓手,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为突破口,积极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及时发现了部分执法单位存在的消极履行法定职责、执法程序违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落实。对区法院向2家行政执法单位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及时做好跟踪落实和整改回复工作。
(六)注重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巩固行政首长应诉制度。
1.畅通复议渠道,注重办案质量。
2011年,区法制办共接到、处理对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来信来访共67件(次),申请人明确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28件。经区法制办释明法律后,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的2件;区法制办审查后决定受理的22件,决定不予受理的3件,因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而告知复议途径的1件。受理的22件案件全部当年办结,未发生延期或超期结案的情况,经审理,维持被申请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9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通过协调,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终止审查的1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1件,纠错率为4.55%。在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中,有3件案件的申请人不服,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未发生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基本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巩固应诉制度,抓好跟踪落实。
继续抓好本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行政首长的出庭应诉率进一步提升。2011年,区法院共发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知18件,应出庭应诉15件(另有3件案件由行政机关向法院说明理由并经法院同意后未出庭),实际出庭应诉14件,实际出庭应诉率达93.33%,较上一年提高了7.62个百分点。
(七)推动旧区改造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1.确保平稳交接,协助司法强拆。
区政府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1月21日当天即停止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工作,并积极与区法院做好交接,配合做好司法强制搬迁工作,确保本区第一起司法强制搬迁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在推进过程中,积极协助区法院对已立案的司法强拆案件进行化解,化解率超过90%。第一批案件当年全部执行完毕,2个基地完成拔点交地,为2012年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严格法律审核,规范拆违执法。
2011年,本区拆违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初步形成,全年拆除各类违法建筑逾26000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33%。区法制办严格审查每一件申请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案件的事实、执法程序及法律文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对疑难案件,邀请市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从法律上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对矛盾突出、存在稳定风险的个案,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和街道在充分掌握被执行人情况的基础上,细致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确保执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总的来看,2011年,区政府积极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以制定实施《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为抓手,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还不够重视,法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还不强;二是在2011年的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还存在消极履行法定执法职责的情况;三是个别执法案件存在文书制作和送达程序不规范、执法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况;四是部分单位的执法人员配备及业务素养与其所承担的执法工作不匹配,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新一届区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推进之年。面对实现虹口新崛起的奋斗目标,本区将按照《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新一届区政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指引,紧密结合区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完善执法协调机制、执法监督机制为抓手,以发挥复议调解职能、法律保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为落脚点,为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虹口新崛起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概括来说,就是要“坚持一条主线、完善两项机制、发挥三项职能”:
(一)坚持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2012年,区政府将以《行政强制法》实施为契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把坚持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作为依法行政工作主线。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的制度,完善从一线执法人员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体系。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完善本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估标准,分解评估项目、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二)完善执法协调机制,着力提高执法效能。
按照市政府关于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要求,针对本区行政执法工作特点,着力完善相关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法制办的法律协调作用,对于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及争议较多的拆违执法工作,加大法律服务和协调力度,及时调解处理行政争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善执法主体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促使相关执法部门及时执法、有效执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体制优势,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以召开工作例会、通报重要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2012年,区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使考核权重和考核标准更为合理。全面落实和推广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为在全区建立行政执法档案评查制度奠定基础。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的第三方咨询功能,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评估意见,为降低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风险、确保合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四)发挥复议调解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组建本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和行政争议化解质量,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的优势,将和解、调解贯穿到行政复议受理前、审理中,提高化解率,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五)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全力推动旧区改造工作。
全面落实《征收条例》和本市实施细则,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本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的要求,以抓好制度衔接为切入点,在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管理机构、工作程序、补偿方式的调整衔接工作;发挥法律保障功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提供法律保障。
(六)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依托现有的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搞好本区“一门式”审批工作,并积极探索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情况做到全部公开,在承担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实施信息公开,加大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和程序化,完善政务公开检查评估机制,丰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的方式,继续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工作督查。
特此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