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燕丽 记者 袁玮)
“没想到能赶上新政,相当于加装电梯我没有另外出一分钱现金。这个政策真的太好了!”家住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嘉苑公寓的刘广深说。日前,他收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9万多元加装电梯款项,成为虹口区首例用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
嘉苑公寓7号楼在2018年签订加梯协议,今年1月,嘉苑公寓7号楼加装电梯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4月8日取得加梯工程审价报告。据悉,该工程造价70万元,刘广深一户需分摊造价的13.11%,即91748元。所有手续齐全后,按照本市加装电梯新政,参与投资加装电梯的居民可“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刘广深一度半信半疑,“住房公积金不是只有买房子才能用吗”,但咨询发现自家符合条件,可以动用女儿的公积金。5月18日,刘广深和女儿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来到虹口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全区第一例。”
虽然事先做足了功课,但在办理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小波折”。嘉苑公寓所在路段原系西江湾路,前几年因规划调整改成同鸣路,导致刘广深持有的房屋产证和立项协议、付款凭证上的地址不一致。刘广深说:“工作人员也是头一次办理这个业务,他们很耐心,告诉我去属地派出所开个证明即可。派出所也很快出具了证明。现在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都很高。”
5月22日,刘广深接到女儿的微信:“老爸,提取的公积金,钱到账了!”好消息还不止于此,嘉苑公寓7号楼加装项目已根据新政向区房管局提交财政补贴申请,现正在等待区财政局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即可拨付给参建居民。“新政的出台,肯定会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有所推动,我们也会帮助更多居民圆‘电梯梦’。”广中路街道房管办经办人徐至丞介绍,截至目前,广中路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已有4台竣工使用,正在施工的有2台,办理施工前手续的有5台,在公示期的有2台,准备公示期材料的有1台。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考验的是居民自治,但这不等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撒手不管”。虹口区房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等,于2018年10月出台《虹口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流程等,使得该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区房管局介绍,2019年全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共立项51台,完工27台。针对本市最新出台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区房管局表示,已对原先的《办事指南》更新,预计6月出台2.0版本,争取进一步推动辖区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