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来啦!
日前,全国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9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995名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全国检察机关有118个集体、100名个人受到表彰。
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丁莹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从事检察工作十二年,坚守基层办案一线,她是法庭上惩恶扬善的“国家公诉人”,更是法庭外温情守护的“国家监护人”。作为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逾十年的未检人,她在日常办案、工作中,坚持秉承少年司法理念,力行教育、感化、挽救和保护、救助之职,为身处迷途和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带去爱与希望。
立足办案 少年本位
十二年来她办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百余起。在办案过程中,致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开展各类未成年人特殊检察、权益保护工作千余人次。同时,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涉罪线索发现、查处,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犯罪。
因“未”投入 不负韶华
为提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矫治救助保护实效,她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心理学、教育学、犯罪学、社会学等知识,并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此外,积极投身法治宣讲、家长咨询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针对社会公众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低龄未成年人触法追责问题,主动探索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成长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等未检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新途径、新内容,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对标先进 传承发展
她说:“有幸身处全国首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机构,亲历了部门‘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多项集体荣誉的争创及获得,更得益于身边各位优秀前辈老师的言传身教,从而不断自我激励,在遇见更好自己的道路上栉风沐雨、砥砺前行。”
2015年至今,她先后成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检专业人才小组和未检人才库成员,成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首批遴选入额检察官,先后获区级、市级、全国级未检能手称号。
丁莹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青春答卷、情系未检
一项项荣誉的背后
是一代代未检人的精神传承……
给犯错的孩子点一盏心灯
为受伤的孩子撑一片蓝天
为所有的孩子建一方净土
这便是一个普通未检人
在平凡岗位上从事着的不平凡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