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8日召开的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我区将对四条商业街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导监测,如发现其招牌、设施等的用字违反《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的,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予以纠处。 这四条被市语委列为重点督导的商业街分别是四川北路、凉城路、东江湾路和大名路。
摘自中国上海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