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辖区餐饮企业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近期,广中路街道组织开展“上门指导办证”工作,助力辖区小型餐饮类排水户解决“办证难,不会办”等问题。
据了解,由于小型餐饮《排水许可证》办理环节、申报内容较多,商家自行办证存在一定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街道工作人员为商家提前备好申报表格、清单,上门指导排水户填报,加快办证进度,使商户们能够“足不出店”轻松完成《小型餐饮类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广中路街道已对辖区所有应办未办的小餐饮排水户进行上门指导,累计上门100余户,出动工作人员220余人次,发放材料200余份,50余户已在街道协助下完成办证。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对辖区内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小型餐饮商户进行上门指导,提供点对点服务,不断规范排水行为。
温馨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简称“排水户”)均需办理排水许可证。
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