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住登记工作更加有序规范,市政府近日新修订了《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办法》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照最新政策同步做好相关事项受理。对此,市、区两级公安部门领导高度重视。2月20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实口处副处长张华一行赴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地调研,虹口公安分局人口办副主任曹宁、专管民警王颖陪同。
张华副处长一行查看了业务操作系统,确认更新后的系统功能完备、使用流畅。
张华副处长对于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十分关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反馈了一些技术问题、办事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张华副处长认真聆听,和工作人员积极互动。对于有待解决的问题,张华副处长做了详细记录,后续将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完善现有工作。
张华副处长表示,新修订的《办法》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让市民办事更加高效、便捷。四川北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非常感谢市、区两级领导的关心关怀,同时也将遵照张华副处长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优化日常工作,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1.根据新修订的《办法》,2024年2月20日起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为一年,通过新系统生成的凭证将明确标识具有一年的有效期。2024年2月20日前已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2.为提高办事便捷度,公安部门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电子证照信息归集至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办事居民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使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效力等同于实体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