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傍晚,一场由社区文体团队自发集合举办,以“广场文明我践行”为主题的社区广场文明公约活动在和平公园1号门虹广场开启,数百名社区广场活动爱好者现场签署“社区广场活动文明公约”,共同承诺严格遵照《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与社区居民文明居住守则,规范活动、践行文明。
近年来,广场活动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基层居民群众文体生活的一部分,公园空地、广场小区都可见到广场活动的身影,对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群众健康素养起到了一定作用。而与此同时,个别活动又与“扰民”紧密相连,“广场舞大妈”频频见诸媒体报道且多属负面。健身需求和公共秩序、道德规范和法治意识、公民权利和社会责任,如何把控、怎样平衡,社区文体团队主动对自己的活动和行为提出了要求。
广场活动应该是有序的
上海市优秀志愿者、和平公园三亚湾合唱团负责人陈慧娜表示:“我们愿意以身作则,服从各方管理,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共同维护广场文明活动和谐共处的有序氛围”。
广场活动应该是礼让的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柔力球队队长姜凤进说:“例如柔力球、太极剑等运动需要注重保持人与人之间距离、队伍与队伍间的距离,礼让他人,才能让自己有良好的运动锻炼机会”。
广场活动应该是适度的
社区太极拳队、广播操队等队伍以身示范,在展示运动技能后纷纷表示,健身锻炼应注意控制时长与运动强度,尤其是中老年人,长时间高音量的激烈运动对心肺等功能压力大,并不可取,超负荷高强度的运动可能对运动者身体适得其反。
社区文体团队纷纷慕名来到活动现场,围绕广场文明展开宣传倡导。太极扇、手语操、健身气功等动作轻缓、活络筋骨的活动受到现场老年观众群体的欢迎。旗袍秀、民族舞更注重音乐的轻柔和动作的舒展优雅。
广场活动是基层群众的一种文娱体育形式,是根植于文化土壤中自发形成的“草根”文化。作为以健身需求、兴趣爱好为纽带自发组建的群众性文体队伍,其有序健康发展离不开对自身良好的约束,需要每一位爱好广场活动的人共同维护和培育适宜“草根”文化健康发展的土壤,使之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有生力量。
在场观众陈先生颇有感触地说:
“作为上海市民一份子,我相信大多数人跟我一样有这样的朴素愿望,在对广场活动付出耐心和尊重的同时,也希望每一支广场队伍都能和今天的签约队伍一样,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各支广场团队之间,广场团队与活动场所、邻近居民之间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