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下午,全国人民都沉浸在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的喜悦之中。四川北路司法所却接到了来自湖北省汉口监狱的电话,有一名上海籍服刑人员吴某某即将于5月5日刑满释放回到上海。据悉,吴某某现年66岁,未婚,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吴某某被判刑前一直独居,户籍地房屋于2019年已经动拆迁,当时在监狱服刑的她,获得了170万余元的货币补偿款,目前回沪后没有住所。汉口监狱已经提前对吴某某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胸部CT、核酸检测等身体检查,并出具了《汉口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疫情健康状况证明》。汉口监狱表示在特殊时期,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人员健康风险,将派专人把吴某某从武汉送回上海,希望四川北路司法所能够做好交接工作。
接报后,四川北路司法所第一时间召开紧急碰头会。在会上,司法所安排专职干部、社工、志愿者等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吴某某的“查到、找到、送到”三到工作,全力确保该对象能够按时安全的回家。“五一”期间,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们放弃休息时间,查找吴某某家人的下落。
通过走访居委会和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吴某某还有一个弟弟,目前在凉城地区借房居住。司法所专职干部随即和吴某某的弟弟老吴取得了联系,希望吴某某刑满释放后老吴能够接收姐姐暂时居住。但是,老吴以自己租借的房屋面积狭小,拒绝接收姐姐回来。对此,专职干部从国家大局和家庭亲情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耐心细致地劝说,终于说通了老吴同意接收姐姐回家。
专职干部对此还不放心,5月3日又和社工一起找到老吴家上门实地走访,并答应帮助老吴的儿子推荐工作岗位,做通了老吴妻子的思想工作,确保落实吴某某的回归工作。老吴被司法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感动,保证配合司法所做好对姐姐的交接工作,并答应当天会去火车站接姐姐回家。
5月5日下午,从武汉开往上海的火车缓缓地驶入了站台,汉口监狱的狱警将吴某某送交给在站台等候已久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弟弟老吴,并和四川北路司法所办理了交接手续。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特地将吴某某送到了弟弟老吴家,才放心地离开。面对四川北路司法所的帮助,吴某某万分感激,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她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并主动表示要参加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去,不辜负司法机关对她的关心。
四川北路司法所将会继续跟进做好该对象的后续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