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虹口区欧阳路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台开展居民区工作者骨干系列培训第三场,邀请原上海市民政局基政处处长、现任上海街镇协会会长潘烈青授课。
本期培训主题是“推进居民自治工作”,通过对居民自治工作的多年关注并总结经验,围绕居委会如何切实开展、推进居民自治工作,分三个部分依序进行了解读:明确居委会的性质以及在居民自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厘清居民自治的内容、工作方法和知识架构;如何推进居民自治工作。培训中,潘烈青会长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对居委会作为具有政权色彩的基层组织机构作了定性,同时指出在构建政府管理、社会自我协调、基层自治这一良性互动目标的引导下,居委会要发挥自身作用,在推进自治过程中应当把握三个原则:要有利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有利群众得实惠、要有利基层社会的管理和服务。随后,对自治的内容做出解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自治工作的方法,言简意赅地说就是群众路线,即充分运用社区的力量和资源解决社区的问题;“1+1+1+X”的自治架构,具体是指居民区党组织+居民会议+居委会+其他居民自治网络的延伸载体。最后,在如何推进居民自治工作方面,潘烈青会长给出了四点建议:一是重视制度建设,制定自治规则,保证自治工作的循序渐进、扎实有序。二是通过围绕居民群众感兴趣的事务、良好的服务、培育社区领袖为我所用三方面来加强引导。
通过这次培训,居民区工作者骨干不仅更加明确在推动居民自治工作中的自身角色和责任,还全面学习了关于开展居民自治工作的知识,更学习到了外区优秀的居民自治工作的经验,为今后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