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切实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日前,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案组青年检察官前往上海世外教育附属虹口区欧阳学校参加“五青工作法”的首场宣传实践活动。
本次实践活动由团区委和区检察院团委发起,以“守护青春,共筑法治护盾”为主题,为期三周,面向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小课堂。
“通过刚刚的讨论,同学们与我一样能够充分感受到学生欺凌的严重危害性。那我们该怎样行动起来,向学生欺凌说‘不’,远离学生欺凌呢?”
“没有欺凌者,就没有学生欺凌。希望大家都能明白,欺凌者说一句‘我错了’,只需要一秒钟;但是被欺凌者,说一句‘我好了’,可能需要一辈子。希望大家都能主动地坚决地拒绝成为欺凌者。”
“同学们平时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多看看我们国家几部重要的法律,如《宪法》《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
“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同学们能够有所启发,以法为度,与善同行,尊重他人,不做欺凌者与旁观者;尊重自己,遭遇学生欺凌时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
活动过程中,区检察院的青年干警积极践行团区委推出的“五青工作法”,先后三次联合青年民警、青年法官、青年律师、青少年事务社工,大家发挥各自专业特长,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送上预防学生欺凌的法治锦囊,帮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和不可侵犯性,切实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筑牢青少年权益法治护盾。
接下来,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保护未成年人的目标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更加积极运用“三所联动”工作精神和“五青工作法”,自觉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维护青少年权益贡献检察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