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监护人起着保护、教导、关爱等至关重要的作用,若监护存在不当、缺失甚至是侵害,对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行为纠偏、观念养成都将产生绝对不利的影响,此时,就需由国家机关对监护人的行为予以监督,以使其善意适当地履行监护职责。”
近日,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案组牵头召开虹口区第二次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负责人施丹主持,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上海市人大代表、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虹口工作站负责人卞华及上海东方社会工作事务所社工出席活动。会议还特别邀请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健及未检办案组人员参与。
会上,与会各方就一起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案件组建监护监督专项评估小组以及相应评估流程展开深入讨论,并决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嘉宾代表发言
卞华 上海市人大代表、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虹口区工作站站长
首先,我赞同由客观、专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其次,在后续工作中,我们阳光中心的社工作为监护监督员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帮助,建立持续沟通的良性关系,配合各部门尽力保护好未成年人。
王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专项评估小组在评估过程中必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首要考量,注意方式方法、注重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并充分关注未成年人的情绪状况和心理状态。
区检察院自2021年起,持续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监护监督工作机制与创新做法,先后联合多家单位出台《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监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等制度,积极组建以青少年社工为主的监护监督员队伍。
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办理案件与监护监督工作并重,针对存在监护问题的涉未案件,通过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等方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监护人树立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今年以来已制发6份《督促监护令》。同时,还定期召开“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致力于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本次会议成功组建了专项评估小组,后续虹口区检察院将积极促推评估工作客观、有效、妥善开展。在评估小组形成评估结果后,将再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监护监督方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委托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监护监督员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干预帮扶工作。希望通过专业化、精准化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提升监护人的监护意识与监护能力,从而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