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虹口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中央、市委、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及市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总结本院党纪学习教育情况。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区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最高检、市委、区委、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突出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深化警示教育,引领和带动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
一要突出政治引领,在深学笃行中不断筑牢忠诚维护核心的政治品格。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久久为功,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要注重把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与迎接区委政治巡察相结合,着力做好巡察进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突出改革创新,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融入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融入检察改革重点举措当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高质效办案紧密结合,将学习教育成果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营造干事环境紧密结合,树立鲜明导向,鼓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
三要突出正风肃纪,把党的纪律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文化和检察文化建设,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持续从严管理队伍;要自觉把纪律教育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勇担使命、担当作为,为助力虹口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展示窗口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