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虹口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市检察长研讨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的重点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军出席并主持会议,院领导、中层干部、全体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围绕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城区精细化治理等方面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
下一步,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对标最高检、市院工作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在改革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改革,奋力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虹口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展示窗口。
会议强调
一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有力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虹口实践。
要着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服务经济体制改革,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着眼治罪与治理,有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法律和群众的检验;着眼群众急难愁盼,有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着眼反腐败工作大局,有力服务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眼虹口区域特色,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贡献度。
二要聚焦法治领域改革,守正创新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要聚焦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抓实办案质量、提升监督质效;聚焦有效监督,推动民事检察量质齐升,遵循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坚持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相结合,强化民事裁判、审违、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和深度;聚焦履职边界,推动行政检察行稳致远,在把握好法定边界的前提下,规范、稳妥开展创新工作;聚焦“可诉性”基本要素,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抓好“4+10”法定领域办案,持续打造体现虹口特色的“首例”“首创”和引领性案例;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加强检察一体融合履职,加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司法亲历性。
三要勇于自我监督、加强自我管理,夯实以高质效办案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队伍基础。
要提升政治能力,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在思想上筑牢政治忠诚,进一步探索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的更优路径,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效履职;要认真学习、一体落实最高检修订后的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让检察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要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围绕重点环节,加强制度性程序性约束,做好业务数据宏观管理和个案评查微观管理;要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自律和他律,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