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工作,帮助矫正对象恢复工作生活,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8月15日,虹口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举行《虹口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工作办法》签约仪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锋,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周球,区人大代表王方、焦秀萍及相关部门人员出席签约仪式。
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区矫正中心的建成情况,听取了相关工作介绍,现场还展示了新航虹口工作站组织开展的帮教工作情况展板,播放了社区矫正宣传视频。
虹口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虹口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的范围、风险评估指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出期间的监管措施及审批程序等方面要求,旨在法律的框架内,妥善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与生活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社区矫正的“刚性”,同时发挥能动司法的“柔性”,推动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同步高质量发展。
现场出席的人大代表们认为,《工作办法》的签订体现了对矫正对象管理宽严并济的政策,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度过矫正期,也为社会稳定做了贡献。
杨建锋副检察长表示,社区矫正是矫正对象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重新融入社会的新起点,这一阶段不仅需要家庭的关爱、社会力量的帮助,更需要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支持。《工作办法》的会签对本区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促进矫正对象尽快恢复生活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均具有重要意义。检司应通力协作、协同发力,提炼总结好的工作做法,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监督执法机制,真正做到让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最大化发挥检司交流协作整体效能,打造虹口矫正及监督协作新“样板”。
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签约活动为契机,持续发展和强化协作配合、良性互动的检司关系,拓展协作领域,深化协作层次,为本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