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保险纠纷源头治理和源头预防,依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上海保险业健康发展,3月18日上午,上海虹口法院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联合举行《“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共同探索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李玉新,上海虹口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静,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夏筱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徐峰出席活动。
近三年,保险类纠纷在上海虹口法院金融庭受理的各类金融案件中收案数量稳居前三,2023年保险类纠纷更是占到了收案总数的40%。从案件类型分布情况来看,涉机动车保险纠纷为绝对主导,责任保险纠纷、人身保险纠纷增速明显。
诉讼案件的数量、类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正是立足于保险纠纷化解的现实需求,凝聚共识,推动保险纠纷治理在诉前、消弭于基层。
签约仪式上,李玉新秘书长、冯静副院长、夏筱莉主任以及太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白桦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以多元化解保险纠纷为目标,通过对法院、同业公会、调解中心和保险企业主体责任的细化,切实打造“法院+同业公会+调解中心”对接联动机制。
经过前期充分商议,《合作备忘录》约定,由太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作为第一家试点企业,开展保险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为强化责任链条,《合作备忘录》对各方主体职责进行了细化规定。
法院——全面统筹引领
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进和保障作用,推动更多保险纠纷纳入先行调解;对调解人员开展定期培训,打造多元解纷以案释法的“空中课堂”;引入示范判决机制,做好试点企业“先行调解示范条款”等业务指导,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优化前沿研究,对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前瞻性调研,提示风险隐患;实化“数智”创新,以大数据思维模式探索扩大试点企业应用场景,推动保险纠纷诉前治理。
同业公会——强化自律管理
强化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职能,为多元解纷新模式的探索创新营造更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从自律、维权、服务、评价、交流等方面,促进试点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调解中心——履行调解职能
综合运用现场、在线、简易调解等多种方式,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路径与调解服务供给;探索设立调解工作站,进一步畅通调解渠道,促进调解结果申请司法确认,增强调解公正性和公信力;建立多元解纷工作微信实时指导群,积极发挥典型案例在矛盾纠纷化解和预防中的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作用。
试点企业——落实消保联动
积极履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探索构建保险纠纷的“案件标签”和“客户画像”,通过有效预判和合理路径,提升多元解纷整体效能;完善纠纷矛盾多元化解配套机制,主动与消费者实现先行和解和依法化解。
徐峰总经理在致辞中总结了近年来公司保险纠纷案件体量及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太平洋保险上海分公司将全力配合做好本次试点工作,努力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深入落实各项合作内容,为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纠纷实质化解贡献力量。
夏筱莉主任谈到,新形势下金融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问题复杂化、涉众程度广、舆情易扩散等新特征,一方面要紧扣工作实际,促进相关探索研究更具实际指导意义和更快落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借助外力外脑,参考先进做法,注重发挥大数据和在线化的优势,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更加科技化、智慧化、人本化,更好地服务于广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于北外滩金融新高地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
周高年副秘书长(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表示,本次试点工作是探索保险纠纷多元高效化解的切入点,保险同业公会将积极发挥协会管理和协调职能,对内从自律、维权、服务、交流等方面为纠纷多元化解的探索创新提供更好地行业环境和有利条件,对外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多元化解方式的认知和信任度,共同推动保险市场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冯静副院长指出,涉保险纠纷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同时也折射社会治理的堵点、难点。此次“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正是进一步深化、完善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期待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强化合作、整合资源、拓宽渠道,构建新格局、积累新经验,促进保险纠纷高效、便捷化解,聚力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上海虹口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张毅,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汪鸫,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叶寅曦,太保财险上海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加强资源互补、深化诉源治理、推动数字赋能等方面作了交流分享。
下一步,上海虹口法院将以此次《合作备忘录》签约合作为抓手,努力推动保险纠纷诉源治理和源头预防,打造保险行业纠纷化解精准“靶向服务”,提升与源治理实效,切实做到“纠纷不延迟、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