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虹口区检察院举办“虹心为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开放日活动。二十余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学校和街道居民代表受邀齐聚虹口区检察院,了解检察机关以司法力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
一行人在虹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雁陪同下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司法办案区,实地了解检察机关办案、接访工作,尤其是事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内容。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丁鹏以普法微视频开场,为大家送上一堂金融消费、知产护民生专题沙龙讲座,提醒远离消费陷阱。
随后,大家一起来到虹口法院与媒体记者们“零距离”旁听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丁琢之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庭审。
本案中黄某某从上家购买假冒“美心”“半岛”等品牌月饼,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的方式加价销售。而他的买家中也有些淘宝店主或代购从业者,这些月饼又被以“香港代购”等名号再次加价销售。
经审查,2021年8月至2023年9月的两年时间里,黄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共计人民币30万余元,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共计人民币1200元。
检察官指控,黄某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这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不仅侵犯相关品牌的知识产权,也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我们一直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此类犯罪。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引以为戒。”本案承办检察官、虹口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丁琢之表示。
活动后,代表委员与人民监督员们表示,这次开放日让群众近距离接触和了解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调对接和司法办案流程。特别是选择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例让大家旁听庭审,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守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决心,体现了司法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同时也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不仅请进来,还有走出去。检察开放日之外,虹口区检察院还与虹口区金融局合作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反诈宣传系列活动”,第七检察部干警孟越阳赴江湾镇街道为社区居民送去了“金融反诈”宣讲。通过视频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民生动地介绍了近年来金融消费者面临的消费陷阱、犯罪高发的金融诈骗类型、惯用的犯罪手段与方式,以及对应的防范办法。提醒居民作为金融消费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对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理财产品常怀戒备之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固证报案。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了居民防范金融诈骗的意识与能力。
区检察院举办系列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开展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在保障民生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