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对区绿化市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缜密谋划,细化部署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在2023年6月27日及时组织局系统各科室和各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对照问题、明确责任、深入排查,立即成立区绿化市容局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和各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安排抓好本部门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在整改落实过程中,通过专题会议、月度例会、部门汇报进展的形式,及时追踪整改进度、发现问题和完善措施。
(二)细化研究部署,缜密制定方案。局主要领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各单位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次专题会议以后,局系统干部职工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问题,实事求是,以较高的政治站位认真查摆、剖析缘由、深挖本源、抓好整改,形成本科室、本部门整改方案,由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经主要领导审阅后,经我局2023年第10次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并向干部职工公布,以起到警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三)坚持定期跟踪,严格把控时限。局党组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统一。按照自查整改进度、汇报整改进度、持续跟踪落实等流程加强集中整改工作的推进。各责任部门对照各自的整改措施,制定每项整改工作时限表,列出分步时间计划和分步整改目标,对表完成,实地检查整改成效。在月度例会和专题会议上,主要领导逐一听取各科室、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并点评。在整改台账方面,采取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各科室和部门自查的方式,对会议记录、出台的制度措施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完整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确保整改工作真做实效。
(四)紧扣整改主题,加强理论学习。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组织开展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传达学习了市、区两级相关文件部署,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开展交流研讨,主要领导作总结发言,学深学透上级精神。7月25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领导班子们针对巡察问题逐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深入剖析、认真查摆。
(五)加强党建引领,落实整改任务。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往后长期工作需求,区绿化市容局加强党建引领,进入集中整改阶段以后,主要领导带头结合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局党组与各科室、各单位签订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等,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专题研讨听取局党总支基层党建、垃圾分类、林长制工作等工作整改推进情况。完善组织架构,推动绿化中心支委补选工作,完善虹口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组织架构、明确成员职责。
(六)加强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为保证巡察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防范复燃,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注意对照问题,并举一反三。党组织、财务、法治建设等责任部门制定培训或学习计划,持续提高我局相关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打造一支业务精通、廉洁守法的干部队伍。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整改落地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绿化市容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不力”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市、区关于垃圾分类和林长制工作的工作部署,并将垃圾分类工作和林长制工作在局长办公会和月度例会上充分讨论。
(2)针对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压实区—街—居三级联席会议体系,加强各单位统筹协作,印发《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虹口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及《关于虹口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落实好各部门、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职责,为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发挥良好的协调、推进作用。坚持对标对表,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位。对标2023年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考评办法,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组织各街道、条线、环卫管理等部门开展相关培训学习,在八个街道、条线分别开展专场培训会共计11场。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第三方每月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分类实效常态化全覆盖检查,做到日查日报、月评月考,并增设一定比例专项抽查,不断督促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区分减联办每月综合汇总日常巡查情况,编制虹口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报告,报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相关机构以及各成员单位党政领导。在2023年上半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中,虹口区位列全市第三。
(3)针对林长制工作:为更好地发挥林长制工作引领作用,区绿化市容局将林长制工作专班设在区局规建科,明确要求区绿化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时要树立以林长制工作为引导核心的思维和责任意识。完成制定并发布《虹口区2023年街道林长制工作实效考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完成制定《虹口区林长制约谈办法(试行)》等长效机制,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在上海市2023年第一次乡镇(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效考评中,虹口位列中心城区第四。
2.针对“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未理顺党组的领导与行政职责的关系”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讨论通过《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文件制定,明确了会议形式、会议议程等内容,于7月24日召开2023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并进一步做好会后资料整理。
(2)区绿化市容局加强对党组工作和行政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思考,明确党组和行政全年工作要点、重点,并分别撰写局党组和行政两份报告并提交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
3.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重点能力有欠缺。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理解把握有偏差”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深刻领会“三重一大”重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结合全局全年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细化、明确需要进行“三重一大”上会讨论的事项,厘清上会界限,确保不遗漏。根据上会内容分别提交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上会内容均经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后施行。
(3)绿化中心修订完善《绿化中心集体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重大资金的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研究。
4.针对“党组工作规则意识欠缺”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切实提高规矩意识,落实“快、准、细、严、实”的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会材料签阅流程,相关科室和单位加强对议题重要信息、数据的审核,一把手严格把关。
(2)区绿化市容局将进一步加强党组会议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各级人员工作的责任感,对材料中的各项数据必须进行核实,合理安排上会材料准备时间。
5.针对“执行上级规定果敢有力不够,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意识,充分吸取环卫中心联合支部延期换届经验教训,积极与区级机关工委沟通交流,按期完成绿化中心支部书记调整工作。
(2)通过选派工作人员借调至区级机关工委开展检查交流方式提高局系统党务工作水平。
6.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形式,加强对中央、市委和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的学习,制定并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2)局党组于2023年7月与各科室、各单位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3)在2023年8月10日第12次局党组会上,讨论通过《关于局党总支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情况汇报》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文件的情况汇报》在局党组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党总支工作报告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7.针对“对意识形态进行阵地管理和建设的意识不够强”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和建设,将《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作为《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附件内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发文。
(2)绿化中心与承租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管理要求。区景观所配合区网信办,向16家企业发放《公共场所LED电子显示屏安全管理工作承诺书》。
(3)利用垃圾分类科普馆、和平公园自然中心等活动空间,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公益讲座、夏令营等活动,集合各种场景积极宣传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8.针对“履职尽责有差距。作为区分减联办职责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主动协调作用不力”问题
(1)为加强各单位统筹协作,落实各部门、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印发《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虹口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和《关于虹口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2)完成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沪尚回收”标识更新,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宣传,提高居民知晓度。为加快塑造“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服务、高效率运营”的可回收物体系形象面貌,推进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进一步有效提升体系服务品质,显著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3)在《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四周年之际,区绿化市容局和各街道、各条线分别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如“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争做文明有礼虹口人”——虹口区垃圾分类创意大赛启动暨垃圾分类“十佳”典型颁奖仪式、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暨《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虹口区2023年度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活动、“垃圾分类新时尚 绿色环保捡跑行”公益宣传活动、“垃圾分类新时尚,低碳生活新常态”《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4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等。区绿化市容局联合区教育局每年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主题活动。
(4)继续优化对城发公司绩效考核细则,科学合理设置涉及垃圾分类科目的考评内容,并从紧从严执行考核条款标准。组织作业企业深入学习环卫绩效考评细则,明确垃圾清运考核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执行“不分类不收运”规定和“红黄单”告知整改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分出量指标达标。区环卫中心与作业企业和属地街道建立沟通机制,共同促进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落实自身责任,从源头提高垃圾分类品质,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9.针对“对于“新生事物”林长制考核工作,党组争先创优的意识不足”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组织绿化中心全体人员传阅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区府办印发《<虹口区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市、区林长办文件及工作提示,督促落实工作要求,分享学习外区的典型案例。
(2)完成12块林长制公示牌设置,完成区林长制办公室和8个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挂牌,区林长办工作信息42篇、街道林长办信息15篇被市林长办录用,同时制作区林长办工作简报8期,报送市林长办和区总林长、区林长制成员单位。
(3)区林长办根据市林长办2023年工作要求,加强对街道林长办的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区林长办组织街道林长办联席会议2次、半年度专项走访各街道1次、并对各街道林长办上半年度工作实效开展考核,邀请市林长办对区、街道林长办培训1次,区林长办对街道林长办工作人员培训3次。
10.针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
(2)局主要领导牵头指导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分管领导安排局法宣科会同各个条线开展相关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项工作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进行督办、指导、推进。
(3)根据本年度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认真编制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报告、法治建设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市区相关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下一步,区绿化市容局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11.针对“推进依法行政履职不到位”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出庭应诉相关工作,积极了解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相关要求。
(2)区绿化市容局于8月25日组织召开局系统法治培训会,邀请局法律顾问单位律师针对民法典、行政法中涉及日常工作中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提高局系统党员干部法治工作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2.针对“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进行学习研究、自我提升的意识不到位,对工作的谋划、思考不深不透”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党风廉政和思想政治建设等工作的研究谋划,下一年度将党风廉政、党建和意识形态等工作报告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并进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登记。
(2)将中心组学习计划提交至局党组会讨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局党组每年均达到至少12次学习要求,2023年以来,局党组已经开展12次中心组学习。
(3)下一步,区绿化市容局坚持将党建、党风廉政等报告和提交理论中心组计划局党组会讨论审议。
13.针对“制度建设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全面梳理、研判分析现有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并按程序进行上会讨论后修订发布。《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于2023年7月4日修订完毕,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议议事规则》于2023年7月4日停止执行。
(2)今年以来,共开展33次谈心谈话,并做好党组成员谈心谈话记录存档,谈心谈话制度正在结合区纪委监委制度模版进一步修订。
(3)举一反三,在执行其他规章制度时不打折扣,强化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
14.针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层层传导”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已经于7月份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15.针对“班子成员没有把“四责协同”责任项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一岗双责”弱化虚化”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事业单位的联系与指导,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前往分管领域或事业单位讲党课,结合主题教育实现“领导干部讲党课”全覆盖。
(2)各事业单位集体议事讨论项目均由分管领导签阅后上会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列席会议。环卫设施接水改造均已完成。
16.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讨论审议通过《虹口区绿化和市容局合同流程规范操作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加强年度立项预算项目预判,积极开展合同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对所有项目进行早部署、早谋划、早启动,做好合同签署等手续审批办理工作,促进项目提前加快推进。
(2)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项目流程,合同审核人员严格审核把关,法律顾问对每份合同进行审核把关。从合同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各方面严格把控,有效控制相关风险。结合日常合同审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合同,立即退还给相关科室和单位,要求全面核查。
17.针对“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1)针对采用黏贴方式账务调整的凭证,区绿化市容局财务科已完成拆装重订,确保电子账面与纸质账面的一致;针对财务凭证调整,今后统一将相关附件材料附在凭证后面,并填报调整情况说明报事业单位领导签字。
(2)我局修订完善《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统一规范各单位财务工作。2023年9月22日,邀请财政局相关科室开展调研,了解巡视整改情况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规范财务凭证工作。
18.针对“景观所社保金扣款未按税务所要求办理,产生滞纳金”问题
(1)景观所社保金滞纳金产生于社保金基数调整时期,未及时收到更新的社保缴纳通知单,导致未及时支付而产生滞纳金,目前已经支付完毕。
(2)2023年8月社保金调整月,景观所积极与社保中心、税务所沟通协调,积极跟进社保金缴纳通知单的送达情况,并在收到通知单后,第一时间完成了缴纳工作。后续继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专业水平。
19.针对“财政资金上交不及时”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已经于8月完成所有相关资金和利息的上缴财政工作。
20.针对“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积极与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沟通交流,吸取财务审批流程制度的经验,我局修订完善《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财务审批制度》,确保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加强内控监管。
(2)项目启动实施均需通过局党组会或各事业单位集体议事讨论审议,局党组会上会项目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审阅,通过制度执行,落实项目把关和资金管理要求。
(3)在2023年度本区科级干部公开交流和2024年虹口区公务员招录中设置财务岗位,增加专业财务人员配备。
2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资产回收需在完成报废审批流程后,每项待回收资产均由环卫中心、城发公司和回收公司确认清单,杜绝资产无故缺失。
(2)针对资产入账凭证缺失的问题,环卫中心聘请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对这批资产进行鉴定和评估,目前这批资产的数量和明细已核实完毕,评估服务采购工作正在推进。
(3)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资产入账-管理-报废销账流程和操作细则。
22.针对“使用财政资金不注意节约,绩效意识不强。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重购买而轻实效”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积极与事务所沟通协调,完成正式审计报告的出具工作。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我局及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2)积极培养全局干部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意识,有效促进财政资金在我局工作各个方面的效率和效果。
23.针对“使用财政资金大手大脚。建设信息化软件平台不注重系统整合、绩效评估”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对原有系统整合关停、优化系统功能,对环卫信息化平台进行迭代升级。
(2)环卫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卫管理部门和环卫企业需求调研,整理环卫设施设备、固定资产等数据信息,开展环卫GIS地图布点工作,编制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下阶段信息化工作提供借鉴。
24.针对“购买法律服务,对同一个案件共提起四次诉讼的服务费,未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约定和评估,支付费用不合理”问题
(1)局法宣科会同环卫中心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协商并达成一致,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仔细评估案件的难易程度和需提供服务的工作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服务费用,做到按量计费,并积极选择与能力较强事务所或律师开展合作。
25.针对“履职尽责的节点意识不强,对重点工作阶段性推进不够,督办落实不到位”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提高履职尽责意识,加强对区政府实事项目等重点工作阶段性推进的督办落实,提高项目推进速度。
(2)今年的公厕改造项目已按时完成,今后将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今后政府实事项目严格落实年内开工、年内竣工总体要求。
26.针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群众意识不到位。对群众身边的问题,未能主动跨前、及时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放心”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在工程改造中更加注重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听取好的建议,进一步落实好精细化管理要求,主动跨前。针对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积极向市民群众答疑解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专业认定意见,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区绿化市容局将切实树立群众观念,鼓励干部职工走出办公室,走到群众身边,真心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加强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职业风范,提升服务形象,以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27.针对“对涉及本系统单位干部作风投诉举报的处理不规范、不严谨”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将收到的本系统干部作风投诉举报做好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和信访事项的登记、初步审查工作,并根据工作流程报送相关部门处置。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
28.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工作架构不完善”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局党总支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坚持群众路线,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2)局党总支、局机关支部和环卫中心联合支部已经整改完毕,绿化中心支部书记调整已经完成。
29.针对“基层党建责任制未压实”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总支深化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在局党组会上通报《关于局党总支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情况汇报》。
(2)局机关支部按照区级机关工委规范流程完成年度党员发展工作。
3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总支和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牢党建“三会一课”规定动作,三个支部在完成支委会调整后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
(2)局机关支部和绿化中心支部加强党小组台账管理,规范会议记录,环卫中心联合党支部2023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均按规范记录。
(3)选派绿化中心支委前往区级机关工委交流学习提高局系统党务工作水平。
31.针对“干部梯队建设还不够有力,存在重计划、轻落实现象”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本年度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研究,并讨论通过《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3-2025)》和《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2)本年度局系统已完成选拔配备3名机关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2名事业干部职级晋升。计划于2023年年底进行专项总结,并在2024年年初,完成《2024年干部队伍工作计划》。
(3)目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已根据最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进行修改更新,确保相关工作流程正确有效。
32.针对“党组对干部队伍关心培养和指导不够,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用力欠缺”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集中研讨、演讲比赛和实地参观,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引导局系统全体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局党组将进一步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切实了解干部思想意识、专业、特长和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在相同岗位条件下,对干部敢压担子,有意识地把干部放在艰苦、复杂的环境中去磨炼。目前已开展区绿化市容局党总支学习贯彻区委全会精神主题演讲活动,展现绿容局青年干部风采。本年度目前共交流1名科级干部至系统外,从系统外交流进1名科级干部,系统内交流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本年度共推荐2个班组、2名同志参与各类奖项评选。
(四)针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集中性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面的整改
33.针对“未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问题
(1)区绿化市容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排摸梳理,在集中整改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弱项,制定精准的整改措施。目前,结合区委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和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制度修订、人员配备、固定资产报废等整改工作长效推动,以问题整改推动绿化市容工作提升,巩固本次巡察整改成果。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区绿化市容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大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
(三)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生态。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同向发力,积极主动接受纪检巡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组织宣传监督、财政审计监督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65463690
电子邮箱:hkjbgs@126.com
通讯地址:沙泾路94号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