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受区委委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柳国青主持召开向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琳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区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并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李谦在听取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勤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王琳同志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柳国青同志代表区委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来抓好巡察整改,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要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进党的建设的深度来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要从聚焦本单位职能责任的角度来抓好巡察整改,紧扣“三定”职能职责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体现担当作为,全面落实整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要加强统筹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要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梳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对账销号;要加强分析研究,推动解决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难点重点问题,从体制机制管理上分析深层次原因,加强举一反三,深化系统治理。三是加强协同贯通,切实提高巡察整改实效性和长效性。要推动真抓实干改出整改实效,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综合治理,防止“整而不改”“屡改屡犯”,确保问题整改见实效、保长效;要加强监督贯通促进整改落地,通过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整改方案、走访调研、审核整改报告等形式,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拓展深化巡察成果。
刘勤同志在反馈中指出,区司法局党委围绕上级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社会建设,服务保障北外滩开发等工作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虹口的实践存在差距;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有差距;局党委统筹协调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不够深入;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落实落细;抓班子建设不够有力,工作作风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未切实履行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待完善等。同时,对巡察中了解到的问题和反映,已按规定转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刘勤同志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在虹口落地见效;二是加强梯队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虹口司法队伍;三是加强律师群体管理,增强“三所联动”为基层治理赋能,推动网格化党建落实见效。
王琳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党委真诚接受、全盘接收。党委将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举措、有力的保障,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卢颖,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区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司法局中层及以上机关干部、司法所所长及参公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