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行政”如何同向发力?着力点和连接点还有哪些?近日,虹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执法协调小组、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虹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宣一洲,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柳国青,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军出席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执法协调小组、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全区各街道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委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锋就《关于加强市场主体行政执法司法信息互通和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该《意见》在征求区内主要行政机关和街道的意见基础上,围绕防范和降低市场主体恶意注销风险,构建事前的注销预警、事中的审查提示、事后的协同监管的“前—中—后”全流程审查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恶意注销问题。在前端,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发送《限制注销预警函》,提出限制注销预警商请,市场监管部门接函后,通过审核判断,暂缓或限制办理注销。在中端,执法部门要加强审查提示,即要结合案件情况适时告知企业不得擅自注销登记等情况,提示法律风险。在后端,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应根据注销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另外,《意见》中还增加了一项信用惩戒制度,即探索将恶意注销行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评估体系,发挥信用约束作用。
孙军检察长指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助推法治建设、维护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积极作为,逐渐形成了“检察+行政”良性互动格局。
下阶段,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找准服务保障区域大局的契合点和切入点;坚持协同共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行刑双向衔接工作的相关意见,继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坚持法治引领,以行政检察专业优势和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平台优势为依托,将检察能动履职融入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做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智囊团”和“护航人”。
宣一洲书记对协调小组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聚焦大局,找准服务区域中心工作更好路径。
要发挥协调小组汇聚各方资源和智慧的平台作用,针对执法司法同一类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意见书、情况通报等方式提供决策或执法参考,助推区域治理的科学性和智慧性,找准服务虹口高质量发展的更好路径。
二要坚持相互增益,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
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以执法司法难点、社会关切热点等问题为切入点,充分把握内在逻辑,持续增强执法司法单位之间的工作合力。要深化落实行刑双向衔接制度,构建“检察+行政”同频共振的着力点和连接点,打造行政权和检察权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要发挥监督职能,持续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要正确理解协作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区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聚焦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积极接受监督,持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