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与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区司法局签署《沪明合作司法行政对口合作协议》,虹口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赵英,建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春祥出席签约仪式。
合作协议确定4方面12项各做内容:
一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合作,依托党校阵地远程开设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提高建宁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协助创建青少年法治“智慧普法”教育基地,创新普法新模式。
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合作,开展远程法律咨询服务解答重大、疑难问题,解决建宁法律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
三是加强安置帮教合作,推动在虹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建宁之家”窗口,开展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携手共创司法行政特色品牌,以沪明合作共建形式,围绕工作中心重点,强化联系交流,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上的形成经验机制,共创特色品牌。
建宁区司法局一行参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区社区矫正中心、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
下一步,虹口区司法局与建宁县司法局聚焦重点合作项目精准发力,按照“优势互补、长期合作、互惠共赢”原则,组织法律服务对口协作,加强司法行政业务交流,共建法治文化项目,不断完善两地司法行政领域协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互助共赢常态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