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5月10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议。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铁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相关部门、各街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虹口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情况,学习了兄弟区县的典型案例,并对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任务进行了分工部署。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探讨了案件办理中突出的难点。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这离不开各相关部门、各街道的积极配合,下一步还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
陈铁同志向各与会单位提出三点希望:
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刻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工作持续落地见效。
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对照《上海市虹口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责任分工,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的力度和准确度,力争提高案件数量、质量。
要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普法到位。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普法宣传,扩大公众参与度,帮助公众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环保理念。在开展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过程中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做到主动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