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全面推进虹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门推进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局已制定《虹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并正式印发实施。
日前,局领导班子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标准,看现状,找差距,分析我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如何补短板、拉长板,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强调局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协同,深入研究,扎实推进。
下一步,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工作方案,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执法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的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自评,时时对标对表,研究解决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范化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加快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机制,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虹口区域环境质量,助力虹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