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3月22日,区环卫中心联合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市绿化市容局《条例》培训活动。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何新,环卫中心联合党支部书记、环卫中心主任李惠娟,以及中心业务科室有关人员赴市局主会场培训,其余党员干部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培训。
最新修订的《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施行,《条例》是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全面规范,是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培训会上,上海大学法学院颜士鹏教授对《条例》的立法进程、修订背景进行介绍,对相关条文进行剖析,对新修订的条款进行解读,并对在实际管理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在分会场,大家时而奋笔疾书,认真记录;时而搁笔凝神,仔细听讲。整场培训通俗易懂,内容丰富,为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贯彻《条例》起到良好的作用,大家收获很多。
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培训内容:一是结合本职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以更高标准、更好水平为导向,以环卫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严格贯彻实施《条例》。二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三是围绕我区全力打造“上海北外滩、浦江金三角”和“三年出形象、五年塑功能、十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不断推动环卫事业创新发展,注重体现上海特色、虹口特点,构建新发展阶段下环卫管理共治共享工作新格局。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维,强化服务意识,从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研究解决环卫各类疑难愁盼问题,努力营造更整洁、更有序、更温馨、更安全、更美观的城市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