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已正式实施。深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度,全面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推动《规定》落地落实,从而有力推动虹口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统筹部署
制定《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规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召开专题培训会,围绕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完善履职保障措施、明确履职保障措施和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自查要求,排查风险隐患,让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理解“为什么做”,明白“怎样做”,做到“做成什么样”。
开展摸底调查,健全责任体系
按照“应查尽查、一家不漏”的要求,全面摸清、动态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行业类型、用餐人数等情况,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2017)进行准确分级,全量、精准、实时确定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要求及数量。同时结合辖区实际,统一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会议纪要》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等表式,厘清责任内容,明确责任人,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确保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责任意识。
建立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围绕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就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进行培训,编写《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培训题库》,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自身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并依托特殊食品抽查考核、智慧监管小程序等考核系统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即开展抽查考核。同时将辖区市场监管所落实《规定》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条线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将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及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规定》的落实,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