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动区域窨井盖治理,理顺井盖养护和监管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更好守护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0日下午,虹口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暨虹口区推进窨井盖治理工作会议。虹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军,上海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屠春含,虹口区建设管理委、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运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晓丽主持。
会上,公益检察室汇报了区域窨井盖治理专项工作情况,解读《关于加强和完善窨井盖治理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内容。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晓丽、虹口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陈新、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韩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舒国仁、区城运中心副主任苏惠萍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共同会签《意见》。
陈新副主任认为井盖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一是井盖治理要权责分明,确保精准管养;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全面防范井盖安全隐患;三是完善养护考核机制,提升养护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以《意见》为基础,强化联动联治,提升治理水平;五是压实责任,强化作业管理。
苏惠萍副主任认为井盖就是城市安全的“纽扣”,城运中心作为网格化管理的牵头单位,始终坚持城市管理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发现,不断满足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提高井盖养护管理信息收集的参与度和时效性,希望通过《意见》会签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屠春含主任表示,井盖问题治理既要有应急处置也要有日常维护保养,通过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要聚焦协同共治,持续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充分认识井盖治理的重大意义,通过协同治理,及时高效养护井盖,并持续发力,构筑安全保护网。
要发挥预防优势,深度参与区域公共安全治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预防性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特点,服务区域大局,通过深度参与,实现诉源治理。
要围绕工作重点,以高质量办案回应人民新需求。准确把握质量建设年的要求,紧紧围绕公益诉讼办案重点,以人民群众关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小案中彰显大情怀,让公益诉讼更加深入地走进人民群众。
孙军检察长首先对市院长期以来对虹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关注以及虹口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理解支持表示感谢,指出此次《意见》会签是全区各行政管理部门落实“人民城市”理念的重要体现,是为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的努力尝试。今后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要立足区域特点,积极探索金融领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做到与各行政管理部门同步发力,同频共振。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着力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工作。要聚焦中央和国家关注,通过窨井盖治理找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有效路径。
要发挥好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力作用。窨井盖问题是“小切口”,但体现“大民生”。要仔细分析井盖问题产生的原因,瞄准后续可能产生的新问题,充分发挥《意见》作用,与各管理部门协作配合、齐心协力,通过“回头看”等形式,持续参与到区域窨井盖治理过程中,争取实现更大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要建立健全窨井盖治理长效机制。为今后解决类似问题,创造制度经验,为解决新问题,作出制度尝试。通过更多“标准之诉”“制度之诉”探索体现上海超大型城市治理制度优越性和实践优越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