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后,国内首部省级人大颁布的控烟法规,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17年3月1日,修改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
今年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进入第5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推进《健康虹口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保障人群健康,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成效,3月2日上午,虹口区爱卫办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举行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在既往抽游烟现象较多的区域,区爱卫办在现场设计了一块“我承诺—不吸游烟”签名墙,各部门工作人员向来往市民宣传《条例》内容,普及控烟知识,市民们纷纷在墙上留下自己的签名。
3月2日下午,区爱卫办组织区各控烟执法部门针对既往违法现场严重的场所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人员对各类场所的抽烟情况、控烟标志张贴、烟具设置、吸烟点设置进行了检查,对控烟条例落实情况较差场所负责人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及处罚。
此次集中执法行动中,区各控烟执法部门工作人员针对不同场所运营特点进行错时执法,执法同时也对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发放和宣贯,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做好控烟常态化管理。
自2017年《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以来,区内公共场所的吸烟情况已有了很大的改善。2017年区执法部门共对131户单位进行了处罚,而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执法部门共处罚40户单位,在《条例》的监督下,公共场所的控烟情况越来越好。
营造无烟环境,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共建健康家园,需要我们一起努力。下一步,我区各控烟监管执法部门将紧密配合,协作联动,通过加大控烟条例宣传、创建无烟环境、动员市民参与的方法,引导全社会遵守实施《条例》。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无烟环境的建设中去,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