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融入区检察院具体工作开展日常监督、跟进监督,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办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重点监督事项,以离任人员、在职检察人员配偶及子女违规从事律师行业为重点责任项目,通过“责任+项目”的形式明确检察院党组及相关部门责任,嵌入跟踪项目推进,开展全过程监督、评估、整改、优化,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管理和内控机制。指导检察院详细梳理律师从业相关规定,与在职人员签订《检察人员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承诺书》,全面动态掌握在职检察人员配偶及其子女从业情况。建立离任前谈话提醒制度,针对104名十八大以来退休、离任的检察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75名离任后从事律师相关职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严格落实从业限制规定及相关工作。
做好廉政教育,做到未病先防。编发《退休检察人员从业相关政策规定解读汇编》,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分别对在职和退休干部开展政策宣讲,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切实防患于未然。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跟踪管理、有效制约、实时监督违规从业行为。出台《离任人员、检察人员配偶及子女违规从业信息甄别工作规定》,发挥区检察院信息化技术优势,自主开发软件程序,建立离任检察人员和检察人员配偶及子女身份信息比对数据库,强化“特殊身份”人员违规从业监督。通过自动筛查、比对、甄别本院在办案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叫停代理、第一时间启动替代程序并通报律师行政管理部门,切实防范离任检察人员、检察人员配偶及子女违规从事律师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