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虹口区全面启动年度“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工作。区纪委监委将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提出的相关要求,明确工作抓手,持续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须落实落细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指导审核班子成员责任书内容,年中、年末分别点评班子成员落实责任项目推进(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第一责任人要带好队伍、管好班子,做到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
排摸廉政风险,明确责任项目。坚持党委牵头、纪委协助、党委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共同梳理去年区委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各类专项检查以及审计中发现突出问题。排摸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研究分析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不足,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细化分解责任,确定每位领导干部责任项目。
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区机关处级单位将系统内所有处级单位、各区属国企将所辖二级企业全部纳入延伸范围。延伸单位工作要求和步骤与上级单位同步,进一步做实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把“四责协同”机制直插基层。区纪委监委将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联动,督促区机关处级单位抓好基层单位风险排摸、问题查找以及责任项目制定落实,通过监督“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