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束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束某某与他人结伙,利用社会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购买防疫物品的心理,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有大量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品出售的虚假信息,并在被害人催促发货的情况下,先后以厂家未发货、货物需打包及提供虚假快递单号等进行搪塞,骗取十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其中一名被害人系受某省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委托采购口罩,用于辖区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使用,被骗人民币10万元。
本案由虹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直接办理。办案中始终坚持对涉疫犯罪的从严、从快打击,通过提前介入和捕后引导侦查,在审查逮捕阶段2名被害人被骗3万余元的基础上,又成功查找到十余名被害人,认定金额也增加至40余万元。同时,虹口区检察院也注重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束某某认罪认罚,并表示希望联系家属帮助其退赃退赔后,主动联系其家属释法说理、转达诉求,在了解到束某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后,为其申请法律援助。
下一步,虹口区检察院将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工作力度,追捕束某某的同案人,积极追赃,全力挽回被害人的损失,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