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以来,新修订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虹口城管执法局在做好新划转事项学习培训的同时,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主动作为,持续推进新划转事项的执法工作。
虹口城管凉城中队执法队员利用防疫通系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广灵四路863号西侧地面有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的情况。经现场检查,该处原为绿化带而现在地面呈泥土裸露状态,还有碎石块、砖块等暴露在外,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队员立即约谈该处工程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七款的规定作出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于次日到现场查看整改落实情况。
3月5日,虹口城管广中中队接到居民投诉,反映广中路366弄小区一处住宅存在群租现象。中队接件后,立即安排执法队员赶赴小区进行检查。经核查,该处住宅为三居室,共放置了10张高低床,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仅为44个平方,却实际居住了12人,均为来沪外地务工人员。执法队员向房东及租客宣讲了新划转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相关内容,告知了出租居住房屋中,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说明了不符合最小出租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对相关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整改。经复查,当事人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后经宣传教育,该房东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会及时整改。经过了二次复查,现场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虹口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城管执法两手抓,持续推进做好新划转事项的执法检查工作,切实保证新划转事项落到实处,干到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