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虹口区委区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把国企打造成区域经济建设的主力军、野战军的总要求,虹口区国资委从加强区属国企合同管理为抓手,积极加强国资监管。主要做法是:
一是全面梳理。经各区管国企全面梳理,截止2018年上半年,各区管企业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合同共计1862份,主要包括租赁合同(841份,占比45%)、建设工程合同(356份,占比19%)和委托合同(297份,占比16%)三类,三者合计数约占合同总数的八成,剩余为无统一分类的其他类型合同。
二是形成问题清单。经梳理,虹口区管国企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协议,未及时订立合同,导致企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2.合同订立前缺少审查,合同订立随意,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合同履行不规范,内部审批流程执行不到位,导致一定的廉政风险;4.合同订立期限畸长、合同要件约定不明,导致合同只约束国企,不约束对方;5.合同监督缺失,造成国资流失的风险。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推进合同规范管理。1.督促企业抓问题整改。针对上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即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也应当建立风险防控体系,防止合同风险的发生。2.加强国资监管的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意见》,明确四个“强化”,强化合同订立管理;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强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合同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跟踪,开展对异常合同的及时预警和检查,督促企业监事会、内审部门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合同执行的监督。3.加大对造成国资损失的追究力度。近期拟制定《关于推进区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于合同管理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造成国资损失的,及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