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区民政局为上海虹口区和宁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事务所、上海北外滩金融研究院等新成立社会组织颁发首批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式启动该区社会组织“三证合一”工作。
相关文件安排,自今年1月1日起,虹口区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原由民政部门核发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现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对存量社会组织,将在回收原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基础上,换发新的登记证书。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虹口区将利用社会组织登记、变更、年检、培训、评估等机会,有序开展换证工作,实现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