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海市中心城区物价局长例会在虹口区召开。市发改委总经济师沈念东、市发改委价格监督处、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反垄断局等部门负责人,及浦东新区、黄浦区、徐汇区等11个中心城区物价局长约30人出席会议。
会上,部分中心城区物价局长交流了本区2012年物价“亮点”工作和先进做法,并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务虚谋划。
市发改委有关处室分别对2013年本市物价工作进行了简要部署,主要内容有:一是结合实际,继续深化改革。制定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开展环境资源和养老服务价格改革,研究制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二是与完善机制相结合,保障工作流程不断精细化、常态化。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不断完善教育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推进医药价格政策改革。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建立价格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动态监测,继续加大价格政策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医疗价格信息平台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四是加强价格监管。进一步关注民生,确保各类价格应急事项妥善处理,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注重监管与服务并重,时刻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防止出现异常价格波动,及时发布各类物价指数信息,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