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发改委制定本区首个支持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虹口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虹发改〔2011〕22号)。结合全区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自身基础及发展特点,该政策设立了专项资金,全力保障政策资金的支出需要。
主要内容:1.支持文化创意和旅游企业、机构的发展。明确新引进的文化创意和旅游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原创性作品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2.支持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重点支持多伦路文化名人街、上海音乐谷(SMV)的公共设施建设,配合完善本区产业发展环境。3.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明确支持文化创意和旅游企业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并参与区域规划,最高给予补贴200万元。4.积极培育优秀人才。对支持虹口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优秀主创人员予以相应的奖励。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明确支持文化创意和旅游企业扩大规模,最高给予80%的担保费及银行贷款利息补贴。6.全力支持大型活动的举办,为进一步提升区域产业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