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区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走访了区内的旅行社,对“十一”长假期间旅行社旅游用车安全管理提出要求,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订立旅游用车合同、加强旅游用车档案管理、实行旅游安全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对旅行社旅游用车事项进行了规范。
虹口区旅游局旨在通过加强旅游用车管理,防范、杜绝旅游交通事故,保障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区旅游局明确旅游用车安全管理已经成为旅行社安全工作所的重中之重,旅游企业在组织汽车旅游上要注意三方面:第一,安全用车,要求全区旅行社企业租用旅游客运车辆时要认真审核客运车辆营运企业的资质等相关条件,严禁使用无客运经营资质的车辆;驾驶人员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第二,安全行车有配合,督促驾驶员不酒后开车,长途行驶提醒驾驶员择时进服务区休息,保证驾驶员充足的睡眠,积极协助驾驶员保持车内清洁卫生;第三,安全乘车,各带团导游员对游客要尽到安全乘车的告知义务,带团导游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在车辆行驶中不打瞌睡,停车休息时注意周边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