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集团(公司):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开展2007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现将今年6月份,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一般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7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组织机构
虹口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关的宣传活动。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集团(公司)应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区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
1、6月1日至6月3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2007年上海安全生产与科技装备展览会暨上海市安全生产月开幕式。
2、会同区总工会、团区委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认真组织本区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上海市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活动,进一步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邀请区政协委员视察本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召开安全生产执法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项执法。
6、会同团区委、建交委等继续开展“安全、政策、法律、文化进工地——暨青春温暖、维权行动”活动。
7、编辑虹口安全生产月专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基层企业活动:宣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放6000册从业人员安全手册、事故警示片500盘,培训农民工2000名。
8、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巡展活动。
(二)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集团(公司)活动内容。
1、领导要积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本部门(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组织好各项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2、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积极推动本部门(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要继续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宣传不断引向深入。
4、各级领导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各级领导要积极组织本系统、行业职工参观安全生产与科技装备展览会,踊跃参加上海安全生产信息网和市总工会网站开展的题为“我的安全活动、我的安全经验、我的安全体会、我的安全建议、我的安全展望”的有奖征集活动。
6、社区的重要场所和单位的主要场所应当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并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宣传资料的发行工作,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内容。
1、要按照“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要求,层层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确保“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达到“创新、务实、效果”三提高。
2、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过去发生或者他人的事故教训,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同时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讲活动,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找一下安全事故隐患,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片,当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员,学习一次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知识。
3、要在主要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等。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安全是朵幸福花,众人浇灌美如画”活动,在学校宣传栏、橱窗、画廊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同时,普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即将进入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防风防汛、防高空坠落、防触电等专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领导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安全发展观的高度,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广泛动员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要贯穿安全发展理念,持续不断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技术,促进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的落实和实现。
(二)注重实效,创新形式。
要在全面总结前五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同时,加强对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的研究,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三)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积极参加。同时,进一步推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向区安监局反馈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7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区安监局。
中共虹口区委宣传部
虹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
共青团虹口区委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