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日前,区委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虹口区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从制度层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细则》是区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质量,结合我区巡察工作实际而制定的。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去年12月底,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工作机制、实施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今年7月,市委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办法》,强调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区委高度重视,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市委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区《工作细则》,抓好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研究,指导区委巡察办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形成了《工作细则》初稿。为增强《工作细则》操作性,同步拟定了《中共虹口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流程》(以下简称《工作流程》)初稿。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持续修改完善。经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近期将以区委办正式文件下发至全区各部门、各单位。
《工作细则》共有6章15条,分别是总则、组织领导、整改任务、整改监督、追责问责和附则。《工作细则》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出了要求,明确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将进行追责问责。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等在整改监督方面履行的责任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工作流程》分别对集中整改、集中整改情况审核、整改后续监督、整改日常监督阶段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