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022年3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与虹口区检察院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宣一洲,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柳国青,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军,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俞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赵璐出席揭牌仪式。仪式在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数字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举行,区公安分局指挥处、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法制支队和区检察院第一、二、三、四、六、七检察部负责人参加。仪式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雁主持。
孔雁副检察长代表区检察院从成立背景、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信息共享等方面总体介绍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的情况。
宣一洲书记、柳国青局长和孙军检察长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柳国青局长与孙军检察长共同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
柳国青局长和孙军检察长分别对公检两家前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搭建工作成效表示肯定,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希望办公室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能动履职,通过提前介入、同堂实训等举措构建“大控方”格局,实现业务工作最大的同心圆。
宣一洲书记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出三点意见:
转变理念,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要以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和新的责任,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职能同体,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立体监督和集中管理,为检察机关开展引导侦查和法律监督提供有力平台和支撑。
强化协作,进一步在执法司法质效上形成合力。要把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做实,把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和案件质量作优,把深化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做强。通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完善机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虹口经验和虹口样本。
服务大局,保障虹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同向同心同力推进虹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虹口、法治虹口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