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各单位:
大家好!
随着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虹口市民朋友和单位不再纠结于垃圾分类的“小麻烦”,更多市民在让“麻烦事”变“分内事”,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新习惯、新规矩。虹口市民的文明行为方式正在逐渐养成,日常生活环境也在逐步得到改善。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垃圾分类”将纳入法治框架,上海已经打响了垃圾分类的“发令枪”!吹响了“冲锋号”!在此,我们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和单位自觉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个人违反《条例》,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且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条例》,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且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将当事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于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将会被拒绝收运。
广大市民朋友、全区各单位,城市文明千万条,垃圾分类第一条!让我们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中去,让垃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护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形象,让生活在虹口的市民有更干净、更优美、更整洁的城市环境。让我们从自身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共创垃圾分类新篇章!
虹口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虹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