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对部分出入境证件领取时进行收费的“后收费”模式实行了调整,变更为“前收费”模式,即递交申请时即时收费,来看报道。
记者从虹口区出入境业务受理点了解到,在“前收费”模式下,申请人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业务时,应当在业务受理完成后、立即凭受理回执单在收费窗口缴纳证件费用。如因特殊原因当天未缴费的,则须在受理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市出入境管理局或各区县出入境业务受理点完成缴费。逾期不缴纳的,将视为自动撤销本次申请,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付费,12月19日起,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及虹口、浦东(张江)、浦东(惠南)、黄浦、徐汇、长宁、普陀等8个出入境办证窗口试行中国公民办证POS机刷卡收费,申请人可选择使用现金或银行卡支付办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