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低碳、绿色、可持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探索建立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着力突破资源环境制约瓶颈,宣传倡导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
(一)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健全市区联动、部门联动、条块联动、政企联动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节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性资金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积极参与,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推进产业节能。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实施专项节能技改工程,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大第三产业节能改造和管理力度。强化建筑节能。推行建筑领域全过程节能管理,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楼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理念,大力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绿色饭店创建等项目。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对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更新、改造高耗能设备。加强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监督管理。推进公共机构率先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加快节能市场化进程。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扶持力度,全面推广各种高效节能产品。加快培育一批大型专业性节能服务公司,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
(二)加强环境保护
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水环境治理。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生产废水的截污纳管。进一步推进虹口港水系河道综合整治,加强水环境重点污染源监管,虹口港水系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水标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大气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建成“无燃煤区”。继续加强扬尘、机动车等污染控制。大力防治噪声污染。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线施工的噪声管理。加强机动车禁鸣执法。积极开展各类噪声污染源整治和技术改造。加强环境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各类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监管,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循环经济试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节水型城区建设。实施节水示范工程和中水利用等替代水源试点工程,加大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节水力度,大力应用和推广节水技术。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大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力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全区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鼓励规范发展电子废弃物以及其他可再利用资源的回收处理。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依托龙头企业和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太阳能在生产生活领域的实际应用,推进分布式供能系统建设。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盘活利用土地资源,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集约化利用水平。
(四)优化绿化景观环境
高水平建设城区绿化,进一步扩大绿化总量,提高绿化品质,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38%。加大公共绿地建设。注重绿地与城区公共开放空间的有机融合,结合旧区改造、地块开发和项目建设,加大绿地建设力度,促进城区绿地布局合理、均衡。完成四川北路公园、鲁迅公园等公园改造。有效推进零星地块、边角土地绿化工作。扩大绿化面积。高标准实施道路绿化,加强新建小区的绿化配套。着力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居民家庭绿化等特色绿化,重点推进新建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提高绿化管养水平。推进绿化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加强北外滩公共绿地开放管理。
(五)积极倡导低碳发展
按照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低排放要求,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节能宣传和教育培训,发挥公共机构在低碳发展中的表率作用,营造节能低碳社会氛围。开展低碳知识普及宣传。加大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宣传力度,利用节能科学展示馆等资源,利用各类宣传工具,普及节能减排、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等相关知识和理念。倡导良好的出行习惯、节约的消费习惯和节能高效的用能习惯,引导居民群众逐步形成低碳的生活模式和消费方式。积极实践低碳发展理念。加大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低碳技术、低碳产品在城区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园区建设,加强生态型办公商务楼宇建设,打造若干低碳绿色的示范型应用基地。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强节能产品推广,推广节能空调、高效照明、节能燃气灶等居民用能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