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虹口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从元月起,工商虹口分局对本区企业在设立、变更时涉及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首批列入告知承诺的事项涉及酒类专卖、公安、卫生等区内6个行政审批部门,包括酒类零售许可、饮食服务业的环保许可、娱乐业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出版零售许可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
试行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凡企业在设立、变更时涉及以上9项许可的,先由工商虹口分局注册登记部门告知有关行政审批的内容和审批机关,待企业到相关前置审批机关领取承诺文书并按要求作出承诺,由审批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对该申请事项表示同意或认可的回复,并发放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后,工商虹口分局凭企业提供的经审批部门加盖公章的告知承诺书和许可证复印件,即可受理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