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消息,我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前为完成市财政局布置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400户工作目标。
6月份以来,会计科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1)139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工作措施,为推进本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做了大量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报550户资料基础上,按时间节点要求经初审、整改、审定、报批程序实施等级评定工作,截止到11月8日已评定出上海市虹口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2户a级,其他单位信用等级情况见下表,提前50天时间,超额完成市局布置的工作目标。
虹口区财政局 成克礼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