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9日,虹口区人民政府组织区规划局、区查违办、新港街道、区市容监察大队、警署等部门,根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对在虹口区天宝路410弄口变电站房顶上搭建的鸽棚进行强制拆除。
该鸽棚是搭建人孙**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建造,面积6.5平方米。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市容景观,引起供电部门和周围群众强烈反对。经过区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取证后,依法行政责令其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孙未如期履行,区政府决定依法对此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维护了法律,改善了环境面貌,消除隐患。
虹口区城市规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