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商委获悉,9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统一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 市商委和市卫生局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统一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的规定,明确规定从9月1日起,本市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部门,在销售其产品时,必须使用"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销售单位采购豆制品时,应索取该送货单,核对品种、数量,并做到亮单经营。区公建办(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将联合卫生等部门监督检查各菜市场落实此项规定情况,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