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推荐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试点)的通知》(沪文旅发〔2024〕77号)相关规定,虹口区开展了第七批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评审相关工作。
经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相关领域非遗专家评审,产生了虹口区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
公示名单
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虹口区分中心反映。反映要求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该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虹口区水电路1402号1号楼705室
邮政编码:200434
联系电话:021-65538018(周一至周五 9:00-17:00)
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