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商财〔2024〕1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助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现将2024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开拓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符合要求的本市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可按照《实施细则》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拓资金支持,申请单位应对申请项目及相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负责,应及时核对、更新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并填写《项目申报承诺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虹口区商务委。中小企业申请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虹口区商务委联系。
虹口区商务委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代办资金申报工作,请广大中小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市2024年度开拓资金第一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第二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请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在商务部申报平台(https://zxkt.mofcom.gov.cn)办理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视作放弃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预约的方式将项目申报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带好原件备查)提交至虹口区商务委。
第一批项目递交纸质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7日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6:30(须提前预约)
地址:三河路338号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须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25658352、25658322)
友情提醒:项目需通过网上平台申报,并交纸质材料审核,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请公司委派知晓项目情况的人员上报纸质材料
三、本通知未涉及事项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四、相关政策可通过商务部申报平台(https://zxkt. mofcom.gov.cn)、市商务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查询。
联系方式: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25658322/2565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