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关于组织区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监督发﹝2023﹞42号)的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我局决定自2023年8月至10月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将重点关注:
(1)重点行业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2)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存在的相关问题。
(3)代理记账机构的资格及日常管理,包括设立条件、变更事项、备案事项、专职人员资质等方面,同时关注代理记账机构流程规范管理,包括承接业务准备、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编制代理记账工作计划、会计交接、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
现将被检查的20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1、上海新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上海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上海利拼物流有限公司
4、瑞丰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5、上海佳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6、上海创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7、上海共志通信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8、上海创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9、上海好管家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10、上海旗腾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11、上海市虹口区交通管理中心
12、上海市虹口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1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江湾镇街道办事处
1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
15、上海市虹口区残疾人事务服务中心
16、上海市虹口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17、上海市虹口区体育局(本级)
18、上海市虹口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19、上海市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
20、上海市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