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不断提高百姓的文化获得感与满意度,丰富辖区内公共文化内容供给产品内容与形式的多样性,虹口区公共文化配送中心将启动2023年虹口区公共文化内容供给“演艺新空间”专题配送征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宗旨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根据《上海市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市配送中心《2023 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供给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社会大美育”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虹口区内专业社会主体的社会美育功能,挖掘虹口区域特色演艺资源,借助其专业剧场设施,打破部分社区、居村由于硬件设施老旧,而无法引进高质量文化配送服务的尴尬局面,扩充现有配送资源菜单,为居民免费提供优质演艺剧目,让老百姓能够走进剧场,体验高质量的文化服务。
二、申报主体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主体。
2.在虹口区内有固定演出场所或表演空间。
3.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此外,艺术导赏中如涉及文艺演出要素也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如有下列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1.一年内有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行为,受到文化市场综合管理行政处罚;
2.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内容要求
1.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获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褒奖的各类文化产品。
3.反映社会新风尚、真善美的各类文化产品。
4.其它健康向上、贴近生活、为大众喜闻乐见并具有较高艺术质量的各类文化产品。
四、定价原则
用于公共文化内容供给的产品采购定价,以遵循公益性、公平性为原则,融合志愿服务和市场机制,以质量效益为重,实现互惠互利。
定价已包括活动内容、人员、耗材、音响灯光、场地租赁、交通运输、通信、伙食补贴、向相关著作(专利)权人支付的报酬以及申报单位应支付的相关税款等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采购内容
1.所申报演出的节目,须有3场以上公演记录。原创新编节目,须有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或授权著作权纠纷,无著作权纠纷。节目内容无违法查处记录。
2.适用于各剧场或演艺空间内进行的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戏剧、魔术杂技等各艺术门类的文艺演出。
3.每场价格10000-15000元
4.分类条件
(1)A类:(采购价格:15000元/每场)
①以贴近生活、积极向上、观众喜闻乐见的高雅艺术或优秀民族民间艺术为主的专场或综合类演出,作品要求原创。
②配送内容健康、形式丰富、演出方式有创意、演出硬件设施良好,资源储备力强。
②具备容纳200人的专业剧场,有使用专业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有良好的艺术效果。
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70分钟,演职人员(含乐队)总人数一般不少于8人。
(2)B类:(采购价格10000元/每场)
①以贴近生活、积极向上、观众喜闻乐见的高雅艺术或优秀民族民间艺术为主的专场或综合类演出。
②具备容纳100人的专业剧场,有使用必要的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有良好的艺术效果。
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演职人员(含乐队)总人数一般不少于6人。
5.配送时间:
自发布入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一、附件二)和资质文件两部分。
1.申报表须按附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且纸质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的签章。若申报主体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则每个项目需单独填写申报表。
2.申报主体须在申报承诺函件(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的签章。
3.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同一申报主体投报多个项目的,只需提供一份资质文件。
4.申报主体须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虹口区配送中心邮箱。
5.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区配送中心有权对申报材料予以拒绝或作废。
七、材料受理时间及方式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7月28日17:00,时限截止之后收到的申报材料将无资格参与评审。
纸质版申报资料送达地址:虹口区文化馆(水电路1412号4楼虹口区配送中心)
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邮箱:hkwhps@163.com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1-65538018
八、评审方式及入围依据
1.评审方式:
虹口区公共文化配送中心将组织区文旅局、文化馆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2.入围依据:
配送内容健康、形式丰富、演出方式有创意、演出硬件设施良好,资源储备力强。
3.入围公告:
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虹口区公共文化配送中心将在虹口区文化馆的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入围公告。
附件: 附件2:申报承诺函等.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