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虹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虹口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5月计划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家(5月1日至31日)。现将执法对象和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执法对象名录(共8家)
上海申地锦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虹建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凉城加油站
上海虹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怡兆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太欧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云峰(虹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二、相关要求
(一)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一线岗位员工到场配合检查,并请主要负责人简要介绍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二)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的结合实际的15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工作记录类(包含但不限于)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及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安全设备情况;
(8)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9)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2)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备案、实施、演练情况;
(13)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记录情况。